(2)表面处理的主要方法有喷射或抛射除锈、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化学除锈、火焰除锈、高压水喷射除锈等。
(3)表面处理等级:
1)喷射或抛射除锈分 Sa1 、Sa2 、Sa2.5 、Sa3 四个质量等级;
2)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有 St2,St3 两个质量等级;
3)化学除锈质量等级为Be;
4)火焰除锈质量等级为F1;
5)高压水喷射除锈分 W1 、W2 、W3 、W4 四个质量等级;
6)钢材表面处理等级及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标准《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范》
HG/T 20679—2014表3.2.6的规定。
(4)化工设备、管道及钢结构表面处理后应及时采取防护和防锈措施,防护和防锈措施可采用薄膜覆盖或涂刷底漆等方法。
(5)表面处理的方法和等级要求不仅取决于环境因素和防腐蚀设计年限,还取决于经济因素、防腐蚀材料和施工可行性等。设计应选择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施工可行且经济合理的处理方法和处理等级。
(6)外防腐设计年限( N) 分为三级:N<5a 、5 a≤N<10a
、N≥10a。以此作为选择表面处理方法和配套防腐方案的依据。
(7)当设计对防腐蚀衬里层的金属表面预处理无质量要求时,其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 12. 153的规定。
表5.12.153
防腐蚀层对金属表面预处理的质量要求
|
序号 |
防腐层类别 |
金属表面预处理质量等级 |
|
1 |
金属热喷涂 |
Sa3级 |
|
2 |
橡胶衬里、搪铅、纤维增强塑料衬里、树脂胶泥砖板衬里、涂料涂层,塑料板黏结衬里、玻璃鳞片衬里、喷涂聚脲衬里 |
Sa2%级或Pi级 |
|
3 |
水玻璃胶泥砖板衬里、涂料涂层、氯丁胶乳水泥砂浆衬里 |
Sa2级或St3级或Pi级 |
|
4 |
衬铅、塑料板非黏结衬里 |
Sal级或St2级 |
注:Pi级仅适用于搪铅、水玻璃胶泥砖板衬里或喷射处理无法进行的场合
(8)预处理后的金属基体表面氯离子含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9)经预处理后的金属基体表面在保管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再度污染或锈蚀时,应重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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