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的定义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工业生产不断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利用管道输送气体、 液体甚至气固、气液、固液相和气液固三相的物质,已成为当今世界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 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流体输送时除了密闭管道需承受一定压力的特点外,还有介质特征十分 复杂(如有毒、可燃、易爆或高温、高压等)、管道所处环境比较恶劣和管理组成件材料品种 繁多等特点。这些特点使输送流体的管道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出现问题的几率大, 一旦发生 安全事故,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会带来严重的威胁或污染。因此对压力管道建立一 套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察工作,降低安全事故出现的几率,提高管道运行的安全性, 是十分必要的。凡是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限定范围内的管道都必须按照压力管 道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全过程安全监察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2013年6月29 日)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 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 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月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把压力管道纳入特种设备范围,并对其进行监察管理。

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修改的压力管道定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 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G),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气或者可燃、易爆、有毒、 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 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 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G) 的输送无毒、不可燃、 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 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管道与设备的划分界限为:管道与设备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一个 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的第一个密封面。

综上所述,压力管道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承受压力的管道,而是原《特种设备目录》限定范 围的管道。这样,明确地界定了“压力管道”的含义。凡是符合压力管道条件的管道,应按照 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全监察管理。

2021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 年 第4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 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同时,新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 目》,现一并予以公告。

以上目录和项目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同时 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 件 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节选)

许可类别

项 目

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督部门实 施的子项目

备注

设计

单位

许可

压力 容器 设计

压力容器分析设 计(SAD)

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 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 计许可(含分析设计),在制造许可 证上注明实际设计范围。无设计能 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 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 单位。

2.申请分析设计许可的单位必须 先取得规则设计许可资格

压力 管道 设计

1.长输管道(GA1、GA2)

2.公用管道(GB1、GB2)

3.工业管道(GC1、GC2、 GCD)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一

注一: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许可级别

许可范围

备注

GA1

设计压力大于4.0MPa(表压,下同)的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GA1级覆盖GA2级

GA2

GA1级以外的其他长输管道

GB1

燃气管道

GB2

热力管道

续表

许可级别

许可范围

备注

GC1

1.输送《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急性毒性类别1介质、急性

毒性类别2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急性毒性类别2液体介质 的工艺管道①;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 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工艺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 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工艺管道

GC1级、GCD级 覆盖GC2级

GC2

1.GC1级以外的工艺管道;

2.制冷管道

GCD

动力管道

注:①类别1、类别2介质见本章表2.3.3- 1及表2.3.3-2。

根据公告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今后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压力管道设计许 可证》的取证或换证应按“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范围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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