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碳(含碳量≤0.08%)非稳定化不锈钢(如06Cr19Ni10
、06Cr17Ni12Mo2) 在非固溶状态下(包括固溶后经热加工或焊接)不宜用于可能发生晶间腐蚀的环境,材料要求见现
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2部分:材料》GB/T 20801.2—2020附录C。
(2)超低碳不锈钢在425℃以上长期使用存在晶间腐蚀倾向,材料要求见现行国家标准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2部分:材料》GB/T 20801.2—2020 附录C。
(3)低碳/超低碳奥氏体不锈钢等双牌号钢,其常温机构性能应满足两个牌号中机械性能的较高值,化学成分应满足超低碳级的要求。使用温度不高于538℃者,许用应力按低碳级选取,使用温度高于538℃者,许用应力按超低碳级选取。
(4)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奥氏体不锈钢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和合金的腐蚀奥氏体及铁素体-奥氏体(双相)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GB/T
4334进行晶间腐蚀试验, 也可按相关标准进行应力腐蚀试验或点腐蚀试验,试验方法、试样状态、抽样比例和合格指标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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