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抗震设计和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应按基本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计,其中重要区段内的管道应按1.3倍的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及速度计算地震作用;
2)管道应采用罕遇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校核。
(2)穿跨越工程结构抗震设计和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跨越工程结构应按基本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计,大型穿跨越工程结构应按1.3 倍的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计算地震作用;
2)穿跨越工程结构主体应按高于本地区基本地震动参数一级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当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40g 地段时,应按比0 .40g 地段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大型跨越工程结构应采用罕遇地震动参数进行防倒塌校核;
4)当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0.40g 时,应进行专题设计。
(3)管道穿越或并行活动断层的设防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通过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或等于0.30g 地区的活动断层,且管底至基岩的土层厚度大于或等于60m 时,或管道通过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0.30g 以上地区的活动断层,且管底至基岩的土层厚度大于或等于90m 时,可不分析断层潜在的地表断错影响;
2)对不符合第(3)款第1)项规定的穿越活动断层管道,其设防位移应按下列要求选取:
a) 位于重要区段的管道,其设防位移应为预测的最大位移;
b) 位于一般区段的管道,其设防位移应为预测的平均位移。
3)对不符合第(3)款第1)项规定的并行活动断层管道,管道与活动断层的并行距离应符合表3.6.5的规定,否则应采取措施,采取措施后的并行间距不应小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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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6.5 |
管道与 |
活动断层的并行 |
距离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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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地震动 峰值加速度 |
断层覆盖土 |
层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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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6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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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g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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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g |
≥100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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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g |
专项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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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管道通过地震地质灾害导致的地面位移地段 ,其设防位移应为预测的最大位移 。
(5)场地勘查和稳定性评价应采用基本地震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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