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施工前应进行哪些检验?

(1)工作压力不小于5.9MPa
或工作温度不小于400℃的管道在施工前,应对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确认下列项目符合规定:

1)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等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2)冲击韧性试验结果;

3)合金钢管的金相分析结果。

(2)主蒸汽管道和再热蒸汽管道及导汽管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表面上的钢印或漆印等出厂标记应与该制造商产品标记相符。

2)钢管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轧折、结疤、离层等缺陷;钢管表面的裂纹、清除机械划痕、擦伤和凹陷深度大于1.5mm
的缺陷、清除处的实际壁厚应大于设计最小壁厚。

3)热轧(挤)钢管内表面不应有深度大于壁厚5%,且最大深度大于0.4mm
的直道缺陷。

4)钢管的壁厚符合设计要求。

5)合金钢管按同规格根数抽取30%进行硬度检验,每种规格至少抽查1根。

6)合金钢管按同规格根数的10%进行金相组织检验,每炉批至少检查1根。

7)钢管按同规格根数的20%进行超声波无损检测。

8)对带纵缝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根据焊缝的外观质量按同规格根数抽取20%检验(至少抽取1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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