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疏水、放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什么规定?

(1)管道疏水、 放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蒸汽管道为母管制系统时 ,疏水系统宜采用母管制。不同压力的蒸汽管道,经常疏水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母管,压力相差不大者,可共用一根母管。启动疏水,全厂只设一根母管。各疏水母管应分别引入疏水扩容器,并考虑有旁路措施。当疏水压力较低而进入疏水扩容器有困难时可引入疏水箱。为便于检修,可将每台机组的启动疏水管接成分疏水母管,再汇入总疏水母管。接入一根总疏水母管的机组台数不宜超过4台;

2)蒸汽管道为单元制系统时,疏水系统应按单元或扩大单元设计;

3)对于启动过程中可能出现负压的蒸汽管道,其疏水应接至汽机本体疏水扩容器或凝汽器;

4)给水加热器、射汽抽汽冷却器、轴封蒸汽冷却器等连续疏水不应接入疏水总管;

5)管道的放水宜接入放水母管。

(2)在下列地点应设置经常疏水:

1)如减压减温器装置等经常处于热备用状态的设备进气管段的低位点;

2)蒸汽不经常流通的管道死端,而且是管道的低位点时;

3)饱和蒸汽管道和蒸汽伴热管道的适当地点。

(3)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启动疏水:

1)按暖管方向分段暖管的管段末端;

2)为了控制管壁升温速度,在主管上端可装设疏汽点;

3)管道上无低位点,但管道展开长度超过100m 处 ;

4)在装设经常疏水装置处,同时应装设启动疏水和放水装置;

5)所有可能积水而又需要及时疏出的低位点。

(4)管道的放水装置应设在管道可能积水的低位点处。蒸汽管道的放水装置应与疏水装置联合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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