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气管道的安全泄放设计有什么要求?

(1)输气站宜在进站截断阀上游和出站截断阀下游设置泄压放空设施。

(2)输气管道相邻线路截断阀(室)之间的管段上应设置放空阀,并应结合建设环境可设置放空立管或预留引接放空管线的法兰接口。放空阀直径与放空管直径应相等。

(3)存在超压的管道、设备和容器,必须设置安全阀或压力控制设施。

(4)安全阀的定压应经系统分析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定压应小于或等于受压容器的设计压力;

2)管道的安全阀定压( P 。应根据工艺管道最大允许操作压力( P ) 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 P≤1.8MPa 时,管道的安全阀定压(P 。)应按下式计算:

P₀=P+0.18MPa

b) 当1 . 8MPa<P≤7.5MPa 时 ,管道的安全阀定压( P 。)应按下式计算:

P₀=1.1P

c) 当 P>7.5MPa 时 ,管道的安全阀定压( P 。)应按下式计算:

P₀=1.05P

d) 采用0.8强度设计系数的管道设置的安全阀,定压不应大于1.04P。

(5)安全阀泄放管直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安全阀的泄放管直径,应按背压不大于该阀泄放压力的10%确定,且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出口管径;

2)连接多个安全阀的泄放管直径,应按所有安全阀同时泄放时产生的背压不大于其中任何一个安全阀的泄放压力的10%确定,且泄放管截面积不应小于安全阀泄放支管截面积之和。

(6)放空的气体应安全排入大气。

(7)输气站放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气站应设放空立管,需要时还可设放散管;

2)输气站天然气宜经放空立管集中排放,也可分区排放,高、低压放空管道应分别设置,不同排放压力的天然气放空管道汇入同一排放系统时,应确保不同压力的放空点能同时畅通排放;

3)当输气站设置紧急放空系统时,设计应满足在15min 内将站内设备及管道内压力从最初的压力降到设计压力的50%;

4)从放空阀门排气口至放空设施的接入点之间的放空管道,用管的规格不应缩径。

(8)阀室放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阀室宜设置放空立管,室内安装的截断阀的放散管应引至室外;

2)不设放空站立管的阀室应设放空阀或预留引接放空管道的法兰接口;

3)阀室周围环境不具备天然气放空条件时,可不设放空立管,该阀室上下游管段内的天然气应由相邻的阀室或相邻输气站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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