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隧道穿越位置应符合管道线路总体走向,线路局部走向宜根据穿越点位置进行调整;
2)隧道位置的选定应根据洞口地形、地质、交通、弃渣场地、施工条件、周围环境条件及要求确定;
3)隧道穿越方案,应通过区域工程地质调查、测绘、结合管道线路以及隧道施工、使用条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4) 水域隧道工程不应影响堤防及附近建(构)筑物的安全,并应根据已规划尚未建设的建(构)筑物对隧道结构的影响确定;
5)对需设置辅助坑道和使用通风设施的隧道,应分析设置条件和要求;
6)水域隧道竖井宜选择在50m 范围内无永久性架空输电线路,30 m 范围内无永久性建 (构)筑物的地方。
(2)隧道轴线应选择在稳定的地层中,不宜穿越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极为复杂地段,宜避开溶洞、暗河、采空区。
(3) 隧道结构的设计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依据,地质勘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T 50568 的有关规定,按不同设计阶段及施工方法,确定隧道工程勘察的内容和范围。对于长隧道或地质条件复杂的中长隧道,亦可按照工程要求提前相应的勘察阶段。隧道施工中应通过对地层的观察和监测反馈进行验证,并修正结构设计。
(4)隧道结构的设计,应减少施工中和建成后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分析因隧道建设造成周围环境的改变对结构的作用。
(5)隧道结构的净空尺寸应满足隧道施工、管道安装、运营管理的要求,并应分析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位移的影响。
(6)水域盾构、顶管法隧道上部所需覆土层的最小厚度,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设备类型因素决定,应大于2.0倍隧道外径,且低于设计冲刷线以下1.5倍隧道外径, 并应满足隧道抗漂浮要求。对于冲淤变化大、沙土液化、挖沙取石、船舶抛锚水域的隧道, 应增大埋深。
(7)隧道结构应按施工和正常使用阶段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对于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抗裂验算或裂缝宽度验算。当计人地震作用或其他偶然作用因素时,可不验算结构的裂缝宽度。
(8)隧道弃渣设计时,应合理选择弃渣场地,支挡构筑物结构设计应满足设计洪水下的安全要求,渣场综合布置与植被恢复应符合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
(9) 隧道设计、施工应贯彻环境保护的原则,采用环保型泥浆并循环使用,废弃泥浆处理应达标并定点排放。
(10)隧道防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要求分级, 隧道防水等级应符合表3.3.8- 1的要求。
(11)隧道施工时应进行围岩及衬砌结构变形监测和施工环境监测。
(12)隧道分级应符合表3.3.8-2的要求。
隧道防水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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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方式 |
防水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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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岭钻爆法隧道 |
四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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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钻爆法隧道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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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盾构法隧道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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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顶管法隧道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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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
3 . 3 . 8 – 2隧道分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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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 |
重要性系数 |
性质 |
||||
|
1 |
1. |
1 |
全国性输油(气)干线、支干线 |
|||
|
2 |
1.0 |
省、区、油(气)田输油(气)干线隧道和支线隧道 |
||||
(13)隧道分类应符合表3.3.8-3的要求。
隧道分类
|
隧道类型 |
长隧道/m |
中长隧道/m |
短隧道/m |
|
山岭钻爆法隧道 |
L≥1500 |
1500>L>500 |
L≤500 |
|
水域钻爆法隧道 |
L≥1000 |
1000>L>500 |
L≤500 |
|
水域盾构法隧道 |
L≥1200 |
1200>L>800 |
L≤800 |
|
顶管法隧道 |
L≥400 |
400>L>200 |
L≤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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