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表5. 12.82中的SHA1 、SHA2 、SHB1
级管道和设计文件规定的管道系统,应进行泄漏试验。
(2)泄漏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漏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泄漏试验时,重点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水阀和膨胀节等部位,以无泄漏为合格;
2)经气压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经拆卸的管道系统可不进行泄漏试验。
3)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17—2010(2023
年版)第10.6.3条气密性泄漏试验或第10.6.4条敏感性泄漏试验的方法进行泄漏试验。
4)气密性泄漏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真空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内压0.1MPa,试验介质可采用空气。除试验压力外,气密性泄漏试验其他要求应符合《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17—2010(2023年版)第10.4节的规定。经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同意,气密性泄漏试验可按最高操作压力或结合试车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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