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槽车装卸站与储罐、建筑物、道路、厂内铁路之间防火间距以及站内设备之间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有关规定。
(2)装卸站一般布置在厂区边缘便于车辆进出的位置。装卸站的进、出口宜分开布置,
并需考虑停车场地。当装车台并排布置几个鹤管时,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
考虑到汽车槽车倒车及对准鹤位等需要,装车台前应有较大的回车场地。
(3)装卸不同性质物料的装卸站应分开布置。
(4)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以及所装卸的物料对防水、防尘等保证质量的要求来确定装卸台是否设顶棚。顶棚的净空高度根据汽车槽车和装车鹤管等设施的高度确定。要考虑通风和棚顶排水系统。
(5)装卸台应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6)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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