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变(变力)弹簧支吊架可用于管道支吊点有垂直方向位移处,同时承受该方向的自重荷载。弹簧在任何工况下所承受的荷载均不应超过其最大允许荷载。可变弹簧支吊架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由管道垂直方向热位移引起的荷载变化系数按式(5.5.67)计算:

式中 f s—— 荷载变化系数;
△——管道垂直热位移,mm;
Ks—— 弹簧刚度,N/mm;
F H——工作荷载 ,N。
荷载变化系数不应大于35%,重要管道及与敏感设备相连接的管道,荷载变化系数不宜大于25%;
2)可变弹簧支吊架应设有荷载和行程指示器及位置锁定装置,并应在行程指示器的范围内使用。处于锁定位置时应可承受2倍最大工作荷载;对于不带外筒的简易可变弹簧支吊架仅可用在不需准确计算荷载和位移之处。
3)应设有防止弹簧发生不同心度、弯曲或偏心荷载和意外失效的措施。
(2)在管道支吊点处垂直方向有大位移量时,可选用恒力弹簧支吊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有荷载和行程指示器以及位置锁定装置,在锁定位置时该组件应可承受2倍最大工作荷载;
2)应设有可在现场调整荷载的结构,加或减荷载的调节量均不应小于设计荷载的10%;
3)选用恒力弹簧支吊架的名义位移量,除应满足支吊点计算位移量要求外,应根据计算荷载和热位移的精度不同,按标准规定留有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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