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液化烃泵、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应分别布置在不同房间内,各房间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2)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门窗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甲g、
乙A类液体泵房的门窗或液化烃泵房的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4.5m。
(3)甲、乙A
类液体泵房的地面不宜设地坑或地沟,泵房内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的措施。
(4)
在液化烃、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上方,不宜布置甲、乙、
丙类工艺设备。
(5)液化烃泵不超过2台时,可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同房间布置。
5.1.19
气柜、半冷冻或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设施与工艺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什么要求?
气柜、半冷冻或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设施的工艺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表5.2.1或本章表5.1.10执
行;机泵区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半冷冻或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设施的附属工艺
设备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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