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管道操作环向应力大于或等于标准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的20%时,其焊接接头应进行无损检测,或将完工的焊接接头割下后做破坏性试验。
(2)焊接接头应在形状尺寸及外观目视检查合格后进行无损检测。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焊接接头应进行全周长100%无损探伤检验。宜选择射线或超声波无损检测方法, 当射线或超声波方法不可行时,可采用磁粉或渗透方法对焊缝表面缺陷进行检测;
2)返修焊缝和未经试压的管道连头口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波和100% 射线检测;
3)输气站和阀室内工艺管道焊缝、弯头或弯管与直管段焊缝,均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放空及排污管道的焊缝应进行100% 的手工超声波检验,并应进行10%的射线照相复查检验;
4)线路管道采用全自动焊接时,宜采用全自动超声波检测仪对全部环焊缝进行检验, 射线复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 的有关规定。
(3)线路管道当采用手工超声波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时,应采用射线照相对所选取的焊缝全周长进行复验,复验数量应为每个焊工或流水作业焊工组当天完成的全部焊缝中任意选取不小于下列数目的焊缝进行:
1) 一级地区中焊缝的5%;
2)二级地区中焊缝的10%;
3)三级地区中焊缝的15%;
4)四级地区中焊缝的20%;
5)当每天的焊口数量达不到上述复验比例要求时,可以以每千米为一个检验段按本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复验。
(4)射线、手工超声波、磁粉和渗透检测,应按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 》SY/T 4109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和等级评定,射线和手工超声波焊缝检测应达到Ⅱ级及以上为合格。
(5)全自动超声波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全自动超声波检测技术规范》GB/T 50818的有关规定。
(6)用破坏性试验检验的焊接接头,取样、试验项目和方法、焊接质量要求应按现行标准《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SY/T 4103 和《石油天然气金属管道焊接工艺评定》SY/T 0452 的有关规定执行。
(7)焊工资格、管道焊前、焊接过程中间、焊后检查、焊接缺陷的清除和返修、焊接工程交工检验记录、竣工验收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69 和《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540的有关规定执行。
(8)输气管道穿(跨)越的焊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 和《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T 5045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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