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站场内同时储存或生产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天然气等两类以上石油天然气产品时,应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按储罐总容量划分等级时,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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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油品储存总容量V。/m³ |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存总容量V;/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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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
Vp≥100000 30000≤V,<100000 4000<V,<30000 500<V,<4000 Vp≤500 |
V;>5000 2500<V₁ ≤5000 1000<V;≤2500 200<V₁ ≤1000 V,≤200 |
注:油品储存总容量包括油品储罐、不稳定原油作业罐和原油事故罐的容量,不包括零位罐、污油罐、自用油罐以及污水沉降罐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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