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工艺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当属于压力管道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压缩天然气和天然气的管道、管件、设备与阀门的设计压力或压力级别不应小于相应的系统设计压力,其材质应与天然气介质相适应。
(3)压缩天然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5310、《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 或《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 GB/T 6479的有关规定。
(4)压缩天然气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外径大于28mm 的压缩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管道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
2)钢管外径不大于28mm 的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采用双卡套接头、法兰或锥管螺纹连接。双卡套接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卡套式管接头技术条件》GB/T 3765的有关规定;
3)管接头的复合密封材料和垫片应适应天然气介质的要求;
4)当管道附件与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时,二者的材质应满足焊接工艺要求。
(5)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应采用钢管,可采用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有关规定的钢管。当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时 ,也可采用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有关规定的钢管;当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 时,也可采用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有关规定的钢管。
(6)压缩天然气的加气、卸气软管应采用适应天然气介质的气体承压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不应小于4倍的系统设计压力。软管长度不应大于6.0m, 有效作用半径不应小于2 . 5m。
(7)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工艺管道在室外埋地敷设时,埋深不应小于0.6m, 穿越车行道路的埋深不应小于0.9m, 冰冻地区应敷设在冰冻线以下。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架空敷设工艺管道与道路、其他管线交叉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
表4. 1.82的规定。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架空工艺管道与道路、其他管道交叉的垂直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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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和管道 |
垂直净距/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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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管道下 |
工艺管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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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道路路面 |
5.00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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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路路面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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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道 |
管径≤300mm |
同管道直径,但不应小于0.10 |
同管道直径,但不应小于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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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径>300mm |
0.30 |
0.30 |
|
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架空工艺管道至车行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可取4.50m。在车行道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 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35m 的低支柱上敷设。
(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埋地钢质管道的防腐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的有关规定。
(10)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进(出)站管道应根据需要设置电绝缘装置。
十一 、液化石油气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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