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绝热层材料应有随温度变化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当用于保温层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平均温度小于或等于623K(350℃)
时,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0.10W/(m·K);
当用于保冷层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平均温度小于300K(27℃)
时,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 0.064W/(m·K)。
(2)用于保温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硬质绝热制品密度不得大于220kg/m³,
半硬质绝热制品密度不得大于200kg/m³, 软质绝热制品密度不得大于150kg/m³;
用于保冷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密度不得大于180kg/m³。
(3)用于保温的硬质无机成型绝热制品,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3MPa,
有机成型绝热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2MPa;
用于保冷的硬质无机成型绝热制品,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 .3MPa,
有机成型绝热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15MPa。
(4)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化学性能应稳定,对金属不得有腐蚀作用。当用于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或管道上时,其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钠离子的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 17393的有关规定。
(6)用于填充结构的散装绝热材料,不得混有杂物及尘土。不宜采用直径小于0.3mm
的多孔性颗粒类绝热材料。纤维类绝热材料的渣球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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