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气系统设施的设计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 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 的有关规定。
(2)油罐区内地上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及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
(3)在油罐区内预留将来扩建增设油罐的位置时,已建油罐与预留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比新建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增加0.15倍~0.25倍油罐直径,并满足预留油罐施工防火隔离的要求。
(1)油气系统设施的设计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 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 的有关规定。
(2)油罐区内地上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及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
(3)在油罐区内预留将来扩建增设油罐的位置时,已建油罐与预留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比新建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增加0.15倍~0.25倍油罐直径,并满足预留油罐施工防火隔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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