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吹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吹洗时蒸汽对管壁的冲刷力大于额定工况下蒸汽对管壁的冲刷力;
(2)吹洗宜分段进行,相邻两阶段吹洗时间间隔宜大于12h。
(3)蒸汽管道吹洗前,对参加吹洗的管道系统先行暖管并及时疏水。应再升压至0.3~
0.5MPa 时,对蒸汽系统的所有螺栓连接部位进行热态检查。
(4)正式吹扫前,进行三次试吹扫,试吹扫压力可按正式吹管压力的30%、50%、70%
选定。
(5)试吹时对正式系统及临时系统进行检查,合格后进行正式吹扫。
(6)吹扫效果用靶板进行检查,连续两次,靶板上冲击斑痕的粒度不大于0.8mm,
且
0.2~0.8 mm 的斑痕不多于8点,即为吹洗合格。
(7)噪声排放符合环保规定。
(8)最终验收的靶板做好标识移交建设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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