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应力计算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管道应力计算的范围规定如下:

(1)管道的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DN80 且设计温度大于或等于100℃;

(2)主蒸汽和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的疏放水管道应进行应力计算;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应列入应力计算的范围:

1)设备接口有特殊受力要求的管道;

2)利用近似分析方法后,表明需要进行详细分析的管道。

(4)对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免除应力计算:

1)与经设计计算并已安装完成的相同的管道;

2)设计温度100℃以下的管道;

3)DN65 及以下的管道[不含本条(2)款规定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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