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另有规定外,管道组成件
的公称压力及对应的工作压力-温度额定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选用管道组成件时,该组
成件标准中所规定的额定值,不应低于管道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
对于只标明公称压力的组成件,除另有规定外,在设计温度下的许用压力可按
式(5.5.9)计算。

式中 PA——在设计温度下的许用压力,MPa;
PN——公称压力,MP a;
[o]—— 在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o].—— 决定组成件厚度时采用的计算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2)在国家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压力-温度额定值及公称压力的管道组成件,可用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及组成件的有效厚度(名义厚度减去所有厚度附加量)通过计算来确定组成件的压力-温度额定值。
(3)两种不同压力-温度参数的流体管道连接一起时,分隔两种流体的阀门参数应按较严重的条件决定。位于阀门任一侧的管道,应按其输送条件设计。
(4)多条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不同的管道,用相同的管道组成件时,应按压力和温度相耦合时最严重条件下的某一条管道的压力和温度条件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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