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施焊前,应按NB/T
47014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规程。焊工应按焊接工艺规程施焊。
(2)焊工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并在合格项目内从事管道的焊接。
(3)焊材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焊材应包装完好,无破损、受潮现象,焊材标识应内
容完整,清晰可辨。焊条的药皮不得有脱落或明显裂纹。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其表面的油污、锈蚀等。焊剂应干燥,应清洁、无夹杂物。除焊条说明书对库存期另有规定外,库存期不宜超过5年,超过5年的焊条应检查外观并进行工艺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焊材质量应符合NB/T 47018的要求。
(4)焊条、焊剂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烘烤,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干燥。
(5)管道的施焊环境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否则,应停止焊接工作:
1)焊条电弧焊焊接时,风速等于或大于8m/s;
2)气体保护焊焊接时,风速等于或大于2m/s;
3)相对湿度大于90%;
4)下雨或下雪时露天作业。
(6)钨极氩弧焊宜用铈钨棒。氩气的纯度应为99.99%。
(7)管道不得使用氧乙炔焰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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