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对防火防爆有什么要求?


(1)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综合考虑防火防爆措施和报警系统,合理选择和配备消防设施。

(2)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取避免产生火花的措施,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3)下列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装置、设备和管道,必要时应根据介质特点设置惰性气体和蒸气等置换和保护设施:

1)易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研磨、筛分、混合以及粉状物的输送;

2)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生产和处理过程;

3)输送易燃液体;

4)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装置,设备的停车检修处理。

(4)电缆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阻火措施。

(5)在易于产生静电的场所,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应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对下列设备和管道应作接地处理:

1)生产、储存、装卸和输送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

2)用空气干燥、掺和、输送可燃的粉状塑料、树脂及其他易产生静电集聚的物料的厂房、设备和管道;

3)在绝缘管线上配置的金属件等;

4)其他。

(6)重要的控制室、计算机房、技术档案室、配电间、贵重设备和仪器室等,应备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 分享 0

上5篇 more...

下5篇 more...